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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遭家庭暴力的姐妹建“綠色通道”

2009-02-12  來源:寶安日報  【字號:  

  李珂等委員提出破解家庭暴力權益訴求瓶頸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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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xié)委員在討論。 本報記者 賀斌 攝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是國內(nèi)第一個關注家庭暴力的電視劇,通過該劇的熱播引起了社會上對于家庭暴力的關注。在此次區(qū)政協(xié)會議上,李珂等委員提出關于破解家庭暴力權益訴求瓶頸的建議,目的就是期望喚起全區(qū)人民反對家庭暴力的意識,最大限度地降低家庭暴力發(fā)生情況。

  ■提案掃描

  關于破解家庭暴力權益

  訴求瓶頸的建議

  2008年,在寶安區(qū)婦聯(lián)系統(tǒng)接待的321件來信來訪中,家庭暴力類問題144件。相關調(diào)查標明,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90%是男性,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婦女高達30%。然而,廣大婦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訴求途徑卻不暢,導致其長期飽受家庭暴力。

  訴求瓶頸體現(xiàn)在四個方面:一是暴力行為的隱蔽性和長期性導致取證難;二是有效保障機制的缺乏導致訴求難;三是法律法規(guī)的不完善導致執(zhí)行難;四是女性自身原因導致介入難。

  對癥下藥,區(qū)婦聯(lián)的提案中提出了三條解決途徑。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我國在今后的立法規(guī)劃中,也應將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納入其中,以便在全國范圍內(nèi)制止和懲治家庭暴力的行動有專項法律可依。

  二是提高人們法制觀念。有針對性地把與家庭暴力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納入到“四五”、“五五”普法規(guī)劃。

  三是開辟婦女援助綠色通道。

  ■記者訪談

  希望能夠引起社會關注

  此提案是由區(qū)婦聯(lián)以界別的形式提出,其中主要促成者為區(qū)婦聯(lián)副主席李珂。記者就提案提出的初衷和背后的相關情況對其進行采訪。

  記者:家庭暴力在廣大家庭中存在的還是比較少,只存在于個別家庭中,為什么要在兩會當中將這個不帶普遍性的現(xiàn)象作為提案提出呢?

  李珂:對,家庭暴力在廣大家庭中并不常見,它不具有普遍性,只是作為個案存在。

  家庭暴力的存在卻是與社會文明發(fā)展進步背道而馳的?,F(xiàn)在我們都在大力建設和諧社會,家庭的不和諧勢必會影響到社會的不和諧。我們是從事婦女工作的,在工作當中接觸了不少家庭暴力的案件,對于家庭暴力有切實的一種體察,因此我們從工作角度,結合社會文明發(fā)展的要求,提出了這個議案。

  記者:你在提案中針對反家庭暴力訴求瓶頸對癥下藥地提出了三條解決途徑,分別是完善法律、增強法律意識,公安、檢查、司法等各部門通力合作,那么這三條途徑當中,你認為最重要的途徑是什么?

  李珂:我認為這三個方面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廢任何一方面。當前反家庭暴力的訴求途徑不暢主要由法律不完善、婦女自身維權意識不強、有效保障機制缺乏導致,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反對家庭暴力就必須方方面面一齊下手,各方面都要加強,齊力促進各方面的改進?,F(xiàn)在很多的家庭暴力都是由我們婦聯(lián)進行調(diào)節(jié),可是我們本身沒有執(zhí)法權,因此在促進問題解決方面力度不夠。從這方面來說,相關各個單位共同努力是不可缺的。

  記者:你希望你們的提案提出后達到怎樣的效果?

  李珂:家庭暴力一直都存在,在日常的工作當中我們也遇到了不少,但是將之作為提案提出來還是第一次。這是因為家庭暴力在界定方面還存在分歧,同時由于其不具有普遍性,在社會受到的重視程度還不夠,所以它不像一些關系重要國計民生的事項被提上重要議程。不過,我們也注意到,現(xiàn)在社會文明發(fā)展已經(jīng)進入到了一個階段,從工作前瞻性角度出發(fā),我們將反對家庭暴力作為提案提出,只是希望其能夠成為一個很好的引子,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提高大家對其的認識。當然,如果要開展具體工作還要涉及方方面面,遠遠不是這個提案所能覆蓋的。

  ■記者調(diào)查

  婦女普遍缺少合理合法訴求意識

  家庭暴力究竟離我們有多遠,當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大多數(shù)人會采取什么措施?記者在寶城76區(qū)富盈門附近對一些家庭婦女進行了隨機調(diào)查。在記者所調(diào)查的女性當中沒有一個人遭遇到家庭暴力,她們承認小兩口之間的吵架還是避免不了,不僅僅停留在拌口角的程度,有時候甚至還會升級到大打出手,她們都認為這不是家庭暴力。

  “假設你們老公確實經(jīng)常動不動就毒打你,你會怎么做?”記者問。

  “他打我,我肯定還手?!边@是最普遍的反映,也有人表示,“他打我,我就跑”。

  “你們會考慮選擇法律途徑進行自我保護,把他們送到派出所嗎?”記者拋給她們這個問題,她們都表示不會,夫妻之間鬧上派出所不是很光彩的事情,如果實在過不下去,可以考慮離婚。

  記者在調(diào)查的過程中,有一個潮汕女人。潮汕女子傳統(tǒng)上對丈夫有著強烈的衣附感,在家庭里面哪怕遭受到很大委屈基本上也不會選擇離婚。

  “你們那邊老公經(jīng)常暴打老婆的現(xiàn)象有嗎?”

  “很少。”

  “你老公如果經(jīng)常打你,你會怎么辦?”

  “那要看什么事情。”

  “如果是無理取鬧地打你呢?”

  “我會躲起來不讓他打。”

  “如果你被發(fā)現(xiàn)了呢。”

  該女子沉默了,沒有對此做回答。

  “如果你老公經(jīng)常毒打你,你會選擇離婚嗎?”

  “不會。”該女子回答得非常干脆。

  記者從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家庭暴力盡管不是很普遍,當被假設遭受家庭暴力后,婦女還是缺少合理合法訴求的意識。

  ■意見交鋒

  在我看來,提案所提出來的三條解決途徑有點過于泛泛而談,有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味道。當然大的方向沒有問題,就是在具體操作上面還缺少切實性,因此可能在喚起社會對于家庭暴力的關注方面起到一定作用,如果要切實反對家庭暴力還需要加強措施的針對性。

  當前處理家庭暴力起主導作用的是婦聯(lián)和街道居委會,但是他們沒有執(zhí)法權力,只能履行調(diào)節(jié)的責任,對于那些嚴重的家庭暴力案件不能進行行政或者刑事處罰。而享有執(zhí)法能力的公安部門卻往往因為家庭暴力是家庭糾紛,是小事件疏于處理。這樣自然是不利于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

  因此,問題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專門的反對家庭暴力的法律,廣大婦女用法律維護自己利益的意識是否強烈,而是法律的執(zhí)行力不夠。當務之急是公安等司法部門要對家庭暴力引起重視,認真處理那些與家庭暴力相關的案件。

  關鍵是加大公安和司法部門的執(zhí)法力度

  曾寶慶律師

  關鍵是加大公安和司法部門的執(zhí)法力度

  疏導、協(xié)調(diào)比法律途徑更合理

  胡少華警官

  疏導、協(xié)調(diào)比法律途徑更合理

  在處理家庭暴力的問題上面,我認為疏導、協(xié)調(diào)比采用法律途徑更加合理。

  家庭暴力分為軟暴力和硬暴力。從目前來看,隨著社會文明進步,家庭暴力發(fā)生率還是很低,大家都比較理性,彼此生活不好就會分手,忍氣吞聲的人很少。我們派出所設立了家庭暴力報警點,但是接到的家庭暴力的報案很少。并且從司法角度來說,我們只能處理那些毆打、虐待等情節(jié)嚴重的硬暴力案件。何況,很多人出于夫妻感情、家庭維護方面的考慮不愿意采取司法途徑。

  因此,疏導和協(xié)調(diào)對于反對家庭暴力起著很大作用。區(qū)婦聯(lián)、居委會可考慮在現(xiàn)有工作基礎上,開展相關課題研究,進行經(jīng)常性調(diào)研,這樣可以摸索出一套更加科學有用的問題處理模式。

  ■專家觀點

  別忽略心理干預

  太淑媛:香港大學心理教育中心教授、寶安區(qū)婦聯(lián)專家組成員

  其實很多家庭暴力案件當中的施暴者都是屬于有嚴重心理問題的人,因此對存在暴力的家庭中的成員進行心理干預是必要的。

  心理學家將家庭暴力看成是關系失常。早期的心理干預往往有助預防及減輕關系失常,甚至避免家庭暴力和法律干預。但往往需要關系各方能保持冷靜,開放思想及預早愿意接受心理調(diào)解,才能妥善處理。

  心理干預應著眼健康家庭關系的重建,心理學家稱為家庭治療。透過這種心理治療,家庭成員會更有健康家庭的概念,更了解各人的長期責任和關系。這樣可以有效預防家庭暴力的產(chǎn)生。

編輯: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