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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在法律面前更應變得自覺

2013-07-23  來源:中國文明網  【字號:  

  從今年起,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障法》自7月1日起施行,規(guī)定每年農歷九月初九重陽節(jié)為老年節(jié)。除此之外,最引熱議的則是將“常回家看看”正式寫進了法律。

  把“關愛老人”高調入法,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代表了千萬空巢老人的心聲,彰顯出國家法律以人為本的韌性和尺度。面對中國老齡化日益突出的問題,這一政策無疑為“老有所養(yǎng)、老有所依”提供了適時的法律保護和制度保障。

  然而,一項制度的出臺,必是緣于某種社會弊端的滋生,必然有它需要完成的重大使命,必將帶來民眾的關注和深思。在感受國法恩澤四方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意識到,如果老人與子女之間的情感維系需要靠法律來約束,那么,我們作為禮儀之邦的五千年文明的榮光何在?作為子女的,是否對父母會心存內疚和羞愧?

  不可否認,社會在發(fā)展,生活節(jié)奏在加快,各種壓力接踵而至,使我們無暇顧及更多。在這種大背景下,多數父母對兒女的遷就往往大于子女對父母的歉疚。老人們期待的是兒女們能夠健康成長,工作順利,生活幸福,如果有條件的話陪侍著自己安度晚年。這種退讓式的體諒正成為多數子女“沒有時間陪父母”的精神慰藉,并逐漸演變成一種可怕的習慣沖淡了數十載的養(yǎng)育之情。

  人的一生,總會經歷“孝”與“被孝”,輪回與“養(yǎng)”與“被養(yǎng)”,角色的轉變派生出責任的延續(xù)。尊老、愛老、敬老、養(yǎng)老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需要繼承和發(fā)揚,而不是顛沛和遺忘。那么,還算年輕的我們,更需要站在倫理道德的角度來審視我們的行為,而不是僅憑法律來對“孝心”評頭論足、定框立架。

  贍養(yǎng)老人、孝敬父母是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況且,表達孝意不能只拘泥于形式,局限在“?;丶铱纯础薄C刻鞄追昼姷臏嘏娫?,每周或者每月抽出一兩天回家看看,逢年過節(jié)盡量抽身回到父母身邊感受兒孫繞膝的家庭溫暖。其實老人們最為缺乏的是精神上的撫慰,而這種精神上的空虛絕不是每月一次的銀行轉賬所能替代的。

  無論法律執(zhí)行的道路是否通暢,“孝出于心”是我們應該秉持和實踐的。傳統美德并不是強迫去執(zhí)行,“?;丶铱纯础备喑煞稚蟻碇v是一種道德層次的要求。孝順發(fā)自內心,親情歸于自然,把關愛父母,孝敬父母當做習慣,發(fā)自真心的去實踐,而不是作為一項任務去執(zhí)行。你用心來做,老人必用心來享,生活就在心與心的傳遞中有滋有味,有聲有色。(尹東寧)

編輯:梁碩芳